招标公告名称: | 饶阳县给水管网(二期)改造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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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14973001G01 |
招标内容: | |
饶阳县给水管网(二期)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给水管网(二期)改造工程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行审【2017】3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饶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饶阳县给水管网(二期)改造工程监理 标段划分:本监理共划分一个标段 建设地点:饶阳县城城区区域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监理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止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估算价:49.35万元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4经检察院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5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潜在投标人须先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4.2访问“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入投标人入口进行注册,注册并完善基本信息后提交审核,报名(将本项目要求证件按“惠招标”报名要求进行上传),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报名审核的投标人网上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311-69052012。 4.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同时报名并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也可同时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4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3月6日9:00至2018年3月10日17:00 (北京时间)。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由投标人在开标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电子和纸质并行的方式,投标人应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电子文件为准,若因不可控因素转线下开标评标时,则以纸质为准。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惠招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发大厦5楼)。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 27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 6.1时间:2018年3月27日9时30分 6.2地点: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饶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胡建好 联系电话:0318-72216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叉口旺角国际1815 联 系 人:韩程 联系电话:0311-85232360 电子邮件:hebeianzheng@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