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冀州区行道树种植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8年冀州区行道树种植工程已由 衡水市冀州区发展改革创新局 以 冀州发改招标核字(2018)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市冀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8年冀州区行道树种植工程
2.2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滏阳路、朝阳大街等4条街道
第二标段:长安路、兴华大街等5条街道
第三标段:滨湖大道、开元路等6条街道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4规模:
第一标段:对滏阳路、朝阳大街等4条街道进行行道树种植工程,共种植行道树2251株
第二标段:对长安路、兴华大街等5条街道进行行道树种植工程,共种植行道树1684株
第三标段:对滨湖大道、开元路等6条街道进行行道树种植工程,共种植行道树912株
2.5合同估算价:
第一标段:1588381.41元
第二标段:814030.6元
第三标段:559252.76元
2.6计划工期:2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 2018年冀州区行道树种植工程共有三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资质, 无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补充: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接受 第一 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投标人应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4)该项目的工程量清单须在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下载。 5)投标单位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电话 0318-8616506,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6)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文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须通过登陆冀招投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上传经加密的GEF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当日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河北CA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7)本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中3.1条款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中级职称证(园林绿化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8、开标当天,依照项目一、二、三标段的顺序依次开标,若潜在投标单位在第一标段中标,可参与第二标段的评审,但不允许再次中标,依次类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10-01 至 2018-10-12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冀招标交易平台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7.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递交后缀名为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7.2投标人须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完成市场主体注册、CA办理和软件办理。注册完成后持所需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领取。领取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大街泰一尚城2号楼1409.咨询电话:18001327071(24小时) 补充:1、招标文件自发布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招标文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及时下载电子版各类澄清答疑,因查看不及时影响投标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本次招标不强制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自愿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请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并且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其递交的数据电子文件相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事后存档使用。 3、招标文件费为600元/套,招标文件费可通过支付宝支付或开标现场支付。 支付宝账户:15631129224 姓名:乔悦 支付时间:2018年10月24日09:00-2018年10月24日09:30 备注:招标文件费在支付时必须同时 备注投标人公司全称以便查询,递交电子标书但未按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10-24 09:00 ,地点为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冀招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滨湖大道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西南角旺角国际1815 |
邮编: |
0532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杨霄 |
联系人: | 韩程 |
电话: |
0318-8639028 |
电话: | 0311-85232360 |
传真: |
|
传真: | 0311-85232360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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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ebeianzheng@126.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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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www.hebeianzheng.com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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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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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30501615636000001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