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犊寨升级提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抱犊寨升级提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鹿行审招标核【2018】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化旅游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化旅游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抱犊寨升级提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2.2、建设地点:鹿泉区获鹿镇抱犊寨景区内。 2.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仿古游客服务中心一座,建筑面积3087.47平米;新建生态停车场一个,小车位670个,大巴车位50个;新建仿古抱犊寨牌楼大门一个,木质结构为基础,斗拱结构,三间四柱三楼形式;客运索道基础加固,索道电力设备维修更换,索道钢丝绳及揽索起重设备安装;万佛洞修建仿古青石长廊2座、青石六角亭2座,新增雕刻佛像10088尊;新建天门洞厕所(建筑面积129.6平米)、北天门厕所(建筑面积117.6平米)。对景区旧有停车场进行改造(地面铺装、交通指引线、外围栏),面积16927.5平米;客索外墙外貌提升,仿秦汉风格,面积10882平米;更换生态、仿生态垃圾桶260个、座椅28个,标识牌179块;种植绿植面积38500平米;月季园工程种植月季2580平米,对基础设施(园门、八角亭、廊架、步游路)进行仿古改造;种植桃树400株。2.4、招标编号:HBAZ-SJZLQ180904SG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该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2.6、预计投资规模:约4507万元2.7、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施工质量标准:验收合格2.8、计划工期:60日历天(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勘察、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 1 名投标人的报名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7)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06至2018-11-1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1-27 09:00,地点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鹿泉区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西南角旺角国际1815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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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王向民 |
联系人: | 韩程 |
电话: |
0311-82013208 |
电话: | 0311-8523236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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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311-85232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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