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贫困村村庄面貌改造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度贫困村村庄面貌改造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罕坝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挂桶式垃圾清运车、垃圾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购置挂桶式垃圾清运车22辆; 第二标段:购置垃圾桶2478个;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20日内供货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第一标段: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能力的生产商(营业执照需包含专用车或环保车的生产或制造等相关内容)提供的所有车型必须是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提供带查询网址的整车公告,且保证车辆能够在本地正常上牌。 2、第二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的生产厂家。 3、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资质,无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2-07至2018-12-13,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12-28 09:30,地点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围场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西南角旺角国际1815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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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王冠男 |
联系人: | 乔悦 |
电话: |
0314-7568969 |
电话: | 0311-8523236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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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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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ebeianzhen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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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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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建设银行石家庄新石北路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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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30501615636000001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