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2019年、2020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2019年、2020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以2018120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为:围场县 建设内容:新修梯田2万亩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方案编制及后续其他相关服务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施工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资质,无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2-18至2018-12-24,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2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1-09 09:30,地点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围场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西南角旺角国际1815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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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张建国 |
联系人: | 乔悦 |
| 电话: |
0314-7528735 |
电话: | 0311-85232360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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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311-85232360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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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ebeianzheng@126.com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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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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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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