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公安局东边坡生态防护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公安局东边坡生态防护工程施工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审批招核字【2018】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代建机构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规划治理边坡长130米,包括边坡坡脚修建浆砌石档土墙130米墙面设置绿化槽栽植攀缘植物进行绿化,削坡开级边坡长度90米,相对应的坡面约7000平方米,采用pp生物袋土绿化,削坡开级平台设置截排水沟;坡顶设置混凝土挡水埂100米,其余40米边坡以预防为主,视下垫面植被覆盖情况适当补植。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3月1日,竣工日期:2019年5月31日。(实际工期: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时确定)3、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工建筑或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资质, 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9-01-07至2019-01-1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1-28 09:30,地点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在无组织踏勘现场,在无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围场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西南角旺角国际1815 |
| 邮编: |
06845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陈元成 |
联系人: | 乔悦 |
| 电话: |
0314-7528736 |
电话: | 0311-85232360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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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311-85232360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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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ebeianzhen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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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石北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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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30501615636000001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