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衡水市冀州区规划九路、纬四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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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16793001G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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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冀州区规划九路、纬四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冀州区规划九路、纬四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已由衡水市冀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冀州发改审批[2018]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划九路建设地点:冀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内,走向由东向西,起点为规划九路道路工程与106国道道路中心交点(北距南绕城高速入口匝道70米),终点为本项目与规划纬四路中心线交点。纬四路建设地点:冀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内,走向由南向北,北起南绕城高速路基南50米,南至规划九路。2.2勘察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3个月。2.3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九路全长约419.326米,路面宽8米;纬四路全长382.628米,路面宽7米。两路路面均采用沥青混凝土。除主路面外还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及路侧设施等。排水管雨污分流且雨水污水分别排入相应要求地点。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完成现场勘察后根据勘察结果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预算清单格式)、竣工图绘制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设计审查(包括施工图审查)等相关手续;以及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工作。2.5质量标准:合格。2.6标段划分:衡水市冀州区规划九路、纬四路道路工程分成两个标段来完成,一标段为项目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及单侧设施工程等。二标段为两侧绿化、人行道及单侧设施工程等。本次招标的是一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施工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查询“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4-25 09:00至2019-04-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5-15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A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hbidding.com/中的“CA办理及绑定说明”,办理咨询电话:0311-66187855】,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惠招标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招标(www.hbidding.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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