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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征收大厅维修项目
发布时间:2019-05-08 09:36:07

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征收大厅维修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征收大厅维修项目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拨付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平山县税务局征收大厅。 2、招标内容:平山县税务局征收大厅维修。 3、本工程计划工期:2019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日。
  2.2招标范围:平山县税务局征收大厅维修,详见工程连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所有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4、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时间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5-08至2019-05-14,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西南角旺角国际1815)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5-28 09:30,地点为 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西南角旺角国际1815)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平山县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西南角旺角国际1815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周素娟

联系人: 乔悦
电话:

0311-82932425

电话: 0311-8523236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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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1-8523236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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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ebeianzheng@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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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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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石北路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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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305016156360000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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