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征收大厅维修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拨付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平山县税务局征收大厅。 2、招标内容:平山县税务局征收大厅维修。 3、本工程计划工期:2019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日。
2.2招标范围:平山县税务局征收大厅维修,详见工程连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所有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4、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时间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5-08至2019-05-14,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西南角旺角国际1815)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5-28 09:30,地点为 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西南角旺角国际1815)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平山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西南角旺角国际1815 |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周素娟 |
联系人: | 乔悦 |
| 电话: |
0311-82932425 |
电话: | 0311-85232360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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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311-85232360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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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ebeianzheng@126.com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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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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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石北路支行 |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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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30501615636000001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