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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9年非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19-07-04 10:34:01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9年非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

信息来源: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信息时间:2019-07-04 
项目编号: GC13080020190025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19-07-11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19-07-15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9-07-31 09:30:00
开标时间: 2019-07-31 09:30:00
正式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9年非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以围扶贫脱贫(2019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9年非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

2.2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共涉及27个乡镇,54 个行政村,共计15429人。新打机井47眼,大口井21眼,截潜205m,井房50间,蓄水池41座,维修蓄水池12座,配套压力罐3个,安装管路152.632km,闸阀井98个,消毒设备50套,除氟设备3套。

2.4监理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75日至20197111700分。

4.2.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陆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4.3.下载招标文件。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index_wc),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备注: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北京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index_wc)下载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场主体注册地受理大厅完成注册,并在CA窗口(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北京CA秘钥。具体事宜可联系400-618-3337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于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index_wc)系统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5.2时间要求

  1.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9年7月15日17时00分

  2.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9年7月18日17时00分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两种形式均可)

6.2 保证金金额:3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7月 31 日9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

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3001101957052502014-0134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6.4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银行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具,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相同。

★备注: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3)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4)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盘),开标现场密封提交;(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A4 纸打印并胶装),开标现场密封提交。

7.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731930分。(北京时间)  

7.3开标时间:2019731930分。(北京时间)

7.4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开启文件地点: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再组织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地    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联 系 人:张明

    联系电话:0314-75288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旺角国际1815

联系人:韩程

联系电话:0311-85232360

温馨提示:

  1.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陆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 2、下载招标文件。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3.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 5、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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