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C13080020190025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19-07-11 17:00:00 |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19-07-16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19-08-01 09:30:00 |
| 开标时间: | 2019-08-01 09:30:00 | ||
| 正式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9年非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以围扶贫脱贫(2019)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9年非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十标段;
2.2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共涉及27个乡镇,54 个行政村,共计15429人。新打机井47眼,大口井21眼,截潜205m,井房50间,蓄水池41座,维修蓄水池12座,配套压力罐3个,安装管路152.632km,闸阀井98个,消毒设备50套,除氟设备3套。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8个标段;
2.5建设地点:第十标段:张家湾乡、三义永乡;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6工期:2019年9月15日前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本);
3.3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7潜在投标人可以就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11日17时00分。
4.2.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陆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4.3.下载招标文件。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index_wc),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备注: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北京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index_wc)下载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场主体注册地受理大厅完成注册,并在CA窗口(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北京CA秘钥。具体事宜可联系400-618-3337。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于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index_wc)系统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5.2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9年7月16日17时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9年7月19日17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两种形式均可)
6.2投标保证金金额:第十标段:1.8万元;
6.3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8月1日9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
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3001101957052502014-0125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备注: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6.4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银行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具,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相同。
说明: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3)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4)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 盘),开标现场密封提交;(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A4 纸打印并胶装),开标现场密封提交。
7.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3开标时间:2019年8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4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开启文件地点: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再组织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地 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张明
联系电话:0314-75288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旺角国际1815室
联系人:韩程
联系电话:0311-8523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