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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大杖子镇现代温室设施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19-07-19 14:41:36

兴隆县大杖子镇现代温室设施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000001058368001001   来源平台: [平台内]    公告发布日期:2019-07-19
业主单位: 兴隆县大杖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07-19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08-09 09:00

2019

兴隆县大杖子镇现代温室设施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大杖子镇现代温室设施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施工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兴审批招标核【2019】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大杖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天津对口帮扶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大杖子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兴隆县大杖子镇现代温室设施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施工 建设规模:新建日光温室12栋,;建缓冲间12个;安装卷帘机12套。建设管理房 224平方米,规格28*8米。修田间路宽6米,长140米,计840平方米;打井1眼,井深13米,配潜水泵1套。修排水沟1266米,规格40*50厘米,水泥砖砌筑,钢筋混凝土现浇盖板,与路面一体,每隔15米放一个雨水井;埋设给水管道266米,建化粪池1个,架设低压电缆110米,埋设低压电缆130米。水肥一体化8棚,滴灌4套,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兴隆县大杖子镇大杖子村 资金来源:天津对口帮扶资金 质量标准:合格 预计工期:60天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5.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 (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19 09:30至2019-07-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index_xl)注: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陆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4.3.下载招标文件。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县)(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index_xl),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备注: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北京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index_xl)下载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场主体注册地受理大厅完成注册,并在CA窗口(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北京CA秘钥。具体事宜可联系400-618-3337。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8-09 09:00,地点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3)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4)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 盘),开标现场密封提交;(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A4 纸打印并胶装),开标现场密封提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隆县大杖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兴隆县大杖子镇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西南角旺角国际1815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高明

联系人: 乔悦
电话:

0314-5619158

电话: 0311-8523236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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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1-8523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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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ebeian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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