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53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第九至十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行唐县53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第九至十一标段已由 行唐县行政审批局以行审批【2019】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行唐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扶贫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行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行唐县53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第九至十一标段监理 2.2建设地点:行唐县习村。 2.3建设规模:项目总规模22805KW,本次招标规模9458.4 KW。 2.4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5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后审 2.7本次招标为对应本项目第九至十一标段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8-23至2019-08-29,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室报名(请于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原件及以下证件原件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室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且查询结果日期为本项目发布公告日期之后);(4)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备注:具有二维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但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扫描。)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9-12 10:00,地点为 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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