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以围扶贫脱贫(2019)1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打井79眼,引泉(大口井)14眼,井房79间,新修蓄水池18座项目概况:新打井79眼,引泉(大口井)14眼,井房79间,新修蓄水池18座。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除氟设备(1台)采购及安装、消毒设备(14台)采购及安装、水处理设备(43套)采购及安装 建设地点:三义永乡、山湾子乡等20个乡镇51个行政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9-09-07 09:00至2019-09-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index_wc)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9-28 09:30,地点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3)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A4 纸打印并胶装),开标现场密封提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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