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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湾至旺水泉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发布时间:2020-04-07 10:56:57

杨家湾至旺水泉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000001070186001002   来源平台: [平台内]    公告发布日期:2020-04-07
业主单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 招标代理: 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04-07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04-28 09:30
2020

杨家湾至旺水泉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家湾至旺水泉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围扶贫脱贫【2020】7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批准,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地点:杨家湾乡杨家湾村、郭家湾乡榆树林村、郭家湾村、旺水泉村。 2.1.2项目概况:建设杨家湾村至旺水泉村农村道路14.47公里,其中:杨家湾村至郭家湾村段,改建长度为10.44公里,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面宽6.5米,路基宽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郭家湾村至旺水泉村段,本次完全利用,利用段长度为4.03公里;旺水泉村至郭家湾乡政府所在地路段进行罩面处理,罩面总面积11460平方米。 2.1.3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工作,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出具交工或竣工证书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1条(段)10(含)公里以上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4-07 09:00至2020-04-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备注:(1)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2)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4-28 09:30 ,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电子交易系统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河北交通招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木兰南路232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西南角旺角国际1815
邮编:

06845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陆志伟

联系人: 付百东
电话:

0314-7512900

电话: 0311-8523236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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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1-8523236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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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ebeianzheng@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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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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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建行石家庄新石北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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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305016156360000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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