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南水北调配套水厂改扩建工程设计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馆陶县南水北调配套水厂改扩建工程设计已由馆陶县行政审批局以馆审批发【2020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馆陶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馆陶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原水厂的基础上增加1万m3/d,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座3450m3的清水池与磁悬浮泵房合建,新建一体化设备间一座,加氯加药间及反冲洗泵房改扩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4-17至2020-04-23,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四楼)(公休日不接受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5-07 14:30,地点为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四楼)第六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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