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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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21383001G01 | ||||||||||||||||||||||||||||||||||||||||
招标内容: | |||||||||||||||||||||||||||||||||||||||||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以鹿政函【202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鹿泉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第一标段:鹿泉区获鹿镇政府办公楼;第二标段:鹿泉区农业农村局。 (2)本项目主要内容: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外墙面面层拆除恢复、新做外墙保温、外墙门面窗拆除恢复、 屋面拆除恢复,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4-26 09:00至2020-04-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5-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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