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直管办公用房节能改造、修缮及县总部经济大厦装修工程一标段施工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直管办公用房节能改造、修缮及县总部经济大厦装修工程一标段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审批招核字【2020】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省债券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围场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直管办公用房节能改造、修缮及县总部经济大厦装修工程一标段施工 2.1.2建设规模:县总部经济大厦(丽都大酒店院内南楼)在现状装修基础上,对未装修的楼层根据使用功能进行隔间、装饰、装修、安装水电、消防及配套办公等设施,装修楼层为:-1F、1F、2F、3F、4F、5F、6F、8F、10F。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建设地点:县总部经济大厦 2.1.4资金来源:申请省债券解决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工期:45日历天;厨具、餐桌等货物招标人下达供货通知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4-30 09:00至2020-05-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备注:(1)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5-28 09:30,地点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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