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伊逊河生态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伊逊河生态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已由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围政复【2020】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长效整合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围场县伊逊河生态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位于围场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围场县伊逊河生态河道综合治理,治理长度约11公里,具体长度以设计为准。 2、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3、监理服务期: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4、计划工期: 3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5-18 09:00至2020-05-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登陆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2.2办理数字证书:持有河北CA、北京CA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3.下载招标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6-12 09:30,地点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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