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鼎鼎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大名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理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鼎鼎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大名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 大名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以大扶办【2020】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鼎鼎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名县鼎鼎扶贫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大名县鼎鼎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大名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内容: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规模6.278兆瓦。 建设地点:涉及大名县黄金堤乡金乡水岸社区、铺上镇常元康居社区、万堤镇前屯村金域澜湾社区、大名镇名乾花园社区4个集中安置点。 质量要求:完成所实施项目所有建设监理内容,达到国家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本次招标监理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5-27至2020-06-0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平台处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6-28 09:30,地点为 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1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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