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部分)项目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部分)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审批招核字【2020】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部分)项目。 2.1.2建设规模:在黄土坎乡海字村、姜家店乡庙子沟村等10个行政村建设20个公共厕所、10套日处理能力不超过20吨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铺设到户分支管网,拆除并恢复砼路。 2.1.3建设地点:第一标段:城子镇八顷村、腰站镇上三合义村、姜家店乡庙子沟村;第二标段:黄土坎乡海字村、石桌子乡盖子沟村、大头山乡毯梁沟村;第三标段:克勒沟镇大苇子沟村、克勒沟镇元宝洼村;第四标段:新地乡太平地村、朝阳地镇康家窝铺村;第五标段:黄土坎乡海字村、姜家店乡庙子沟村等10个行政村。 2.1.4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工期:自合同签订至2020年10月31日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7-08 09:00至2020-07-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7-30 09:30,地点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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