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代理机构执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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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11-15 |
关于领取代理机构执业人员 培训合格证的通知
各有关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 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已制作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9年11月20日前(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到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908房间(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8号)领取培训合格证。 二、 领取要求 1.领取人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函及本人身份证; 2.如通过培训人员有未失效培训合格证(自发证日期起三年内有效)的,请将未失效培训合格证交回,换取新证,以确保一人一证。 3.未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系统”专职人员名单内人员,不予发证。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2019年11月15日 |